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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件紙質(zhì)材料如何寄送? 答: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收到項目受理通知書后,將報件紙質(zhì)材料通過EMS或順豐快遞郵寄至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內(nèi)大街64號 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 用地預審窗口,郵編100812,電話010-66558750。 二、需要提交的紙質(zhì)材料包括哪些? 答:與在線申報提交過的所有電子材料相對應的紙質(zhì)材料,包括申報的材料、補正材料、補充說明材料等。補正或補充說明材料按照先后順序編排。 三、用地預審批復一般什么時間轉(zhuǎn)至省廳? 答: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收到主辦司局轉(zhuǎn)來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復,核對該項目紙質(zhì)報件已完整提交至政務大廳后,即可將批復通過自然資源部政務服務平臺轉(zhuǎn)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四、用地預審從申請到批復需要多長時間? 答:根據(jù)《行政許可法》,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接收申請人提交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材料后,經(jīng)審查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辦司局在5個工作日內(nèi)受理,受理后在20個工作日內(nèi)經(jīng)部會審會作出批復決定(必要時可延長10個工作日),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nèi)向申請人送達批復,補正時間不計在審批時限內(nèi)。 五、預審批復已過3年有效期,是否影響辦理建設項目用地申請? 答:不影響。辦理用地報批時不審查預審批復文件的有效期,但“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文件”必須是在預審批復有效期內(nèi)取得。 六、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的主送單位問題。 答:建設單位報給自然資源部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主送單位為自然資源部。若是選址意見書與預審的‘二合一’申請,主送單位應是省級或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七、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農(nóng)田補劃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答:根據(jù)《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農(nóng)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18〕3號)規(guī)定,需由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農(nóng)田補劃方案,不可由中介公司或技術公司代為編制。 八、土地利用現(xiàn)狀圖是否為申請必要材料? 答:是必要件。具體請參見在自然資源部部門戶網(wǎng)站—服務—服務指南中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服務指南》 (網(wǎng)址:www.mnr.gov.cn/fw/fwzn/td_21216/jsyd/201706/t20170606_2188337.html) 九、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是否可以用選址意見與預審“二合一”申請表? 答:選址意見在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所以請不要用涉及選址意見的申請表,請用模版中標準格式的申請表,具體請參見在自然資源部部門戶網(wǎng)站—服務—服務指南中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服務指南》, (網(wǎng)址:www.mnr.gov.cn/fw/fwzn/td_21216/jsyd/201706/t20170606_2188337.html) 來源:自然資源部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wǎng)絡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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